唯物辩证法总特征(唯物辩证法真理是不是绝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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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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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唯物辩证法总特征,唯物辩证法真理是不是绝对的?
“唯物辩证法真理”本身是相对的,但在特定的时空背景下,某些真理是相对稳定的。具体来说,1. 同时也考虑到唯物辩证法的相对性,它强调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相对而存在的,包括真理。2. 唯物辩证法真理是在应用了人类认知能力的前提下对世界的观察和发现,因此它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认为是相对稳定的。3. 然而在不同时空背景下,人类的认知能力、人们对真理的理解以及其在社会实践中的应用是不断发展和变化的,因此“唯物辩证法真理”的相对性也是非常重要的。综上所述,“唯物辩证法真理”既有相对性又有相对稳定性。
2. 辩证唯物主义的总观点和总特征?
总观点: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不断运动变化的统一整体;辩证规律是物质世界自己运动的规律;主观辩证法或辩证的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人类思维中的反映。是最全面、最丰富、最深刻的发展学说。总特征:它包括三个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现象与本质、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可能与现实、形式与内容等一系列基本范畴,而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它是宇宙观,又是认识论和方法论。
扩展资料
唯物辩证法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待世界和历史,指出:世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之中,反对以片面或孤立的观点看问题。
唯物辩证法指出: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
·联系的客观性: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
·联系的普遍性:联系包括横向的与周围事物的联系,也包括纵向的与历史未来的联系。一切事物、现象和过程,及其内部各要素、部分、环节,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
但另一方面事物又存在着相对独立性,即任何事物都同其他事物相区别而相对独立地存在。事物的普遍联系和事物的相对独立存在是互为前提的。
3. 辩证法两大特征五大范畴三大观点?
三大规律
(1)对立统一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2)量变质变规律: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3)否定之否定规律: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辩证法三大规律的内容(哲学三大规律、五大范畴和三个观点)
五大范畴
是对事物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它们从不同侧面揭示了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
(1)内容和形式: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一体中,不可分割。
(2)现象和本质: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范畴,二者既对立又统一。现象是外在的、个别的、具体的、片面的、丰富的、生动的,而本质则是内在的、一般的、深沉的、单纯的。但是二者又是统一的,没有脱离本质的现象也没有脱离现象的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露和表现,现象背后隐藏着事物的本质,二者不可分割。
(3)原因和结果:对立表现在:在特定的界限和范围内,原因和结果具有确定的界限和先后次序,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它们的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4)可能性和现实:对立表现在:可能性是潜在的、尚未成为现实的东西,现实则是已经存在的东西。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关联,相互渗透,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5)偶然性和必然性:是揭示事物的发生、发展和灭亡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对立表现在:二者产生的根据不同,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所的地位和作用不同。统一表现在:二者互相依存,互相渗透,在一定的条件可以互相转化,互相过渡。
辩证法三大规律的内容(哲学三大规律、五大范畴和三个观点)
三个基本观点
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联系和发展的科学,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是它的总特征,辩证法的三大规律都是讲发展的,五大范畴都是讲联系的。
(1)联系的观点:物质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
联系是指事物内部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依赖、相互作用。联系是客观的、普遍的,联系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
(2)发展的观点:物质世界是不断发展的世界,运动是宇宙间一切的存在方式。发展是指事物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运动过程,它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灭亡。
(3)一分为二的观点:唯物辩证法主张全面地看待事物,既要看到普遍联系,又要承认它们之间的区别,既要看到事物运动的绝对性,又要承认事物的相对静止,既要看到事物的正面又要看到事物的反面,既要看到个别,又要看到一般。
4.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特点?
唯物辩证法指出: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唯物辩证法的三大特点也是三大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A、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即事物的矛盾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的动力,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B、质量互变规律
事物的质、量、。任何事物都具有质和量这两种规定性。质是指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内部的规定性。量是指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律。一定的事物都具有一定的质和一定的量,是质和量的统一体。质与事物是直接同一的,一定的质就是一定的事物。
质是人们区分、认识具体事物的客观依据。量与事物不是直接同一的。事物在一定范围内量的变化,只要不引起质的变化,一事物仍保持其质的稳定性,仍是原来的事物。这种保持事物质的数量界限就是度。度是质和量的统一。
C、否定之否定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是事物矛盾运动的进一步展开,它所提示的是事物发展的道路和总趋势。
这三大规律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这是黑格尔在《逻辑学》中首先阐述出来的,恩格斯则将它从《逻辑学》中总结和提炼出来,从而使辩证法的规律变得更加清晰了。
辩证法规律揭示的全是极限本质之间的联系,是抽象程度最高的产物。尽管辩证法的规律都是从概念的推演中抽象出来的,但是这些规律完全与客观现实的本质运动相一致,因此它们都是具有极限真理的客观规律。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彼此之间的联系是一分为二的关系。基本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它是其中的“一”。量变质变规律与肯定否定规律是“二”。
5. 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
唯物辩证法坚持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认为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即:
物质世界处于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之中,反映这种联系和发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把事物或现象看成是互相联系的,还是彼此孤立存在的,这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分歧之一。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或现象都是相互联系的。
所谓联系是指事物之间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联系的观点则是对客观事物及其相互关系的反映,是唯物辩证法的第一个总特征。
6. 唯物辩证法是什么学科?
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组成部分,是一种研究自然、社会、历史和思维的哲学方法。唯物辩证法是辩证法的三种基本历史形式之一;是由马克思首先提出,经其他马克思主义者(比较突出的如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等)发展而形成的一套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思想体系;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组成部分。唯物辩证法指出:“与万物普遍联系”和“按自身规律永恒发展”是世界存在的两个总的基本特征,从总体上揭示了世界的辩证性质;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各个范畴,从不同侧面揭示了这两个基本特征的内涵和外延;矛盾(即对立统一)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
7. 唯物辩证法的两大基本特征和三大基本规律是什么?
联系和永恒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两大基本特征。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对立统一三大规律从不同侧面揭示了人们对物质追求发展的一种趋势,这是揭示时代的矛盾基础,以及在此基础上的新实践,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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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唯物辩证法总特征,唯物辩证法真理是不是绝对的?
“唯物辩证法真理”本身是相对的,但在特定的时空背景下,某些真理是相对稳定的。具体来说,1. 同时也考虑到唯物辩证法的相对性,它强调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相对而存在的,包括真理。2. 唯物辩证法真理是在应用了人类认知能力的前提下对世界的观察和发现,因此它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认为是相对稳定的。3. 然而在不同时空背景下,人类的认知能力、人们对真理的理解以及其在社会实践中的应用是不断发展和变化的,因此“唯物辩证法真理”的相对性也是非常重要的。综上所述,“唯物辩证法真理”既有相对性又有相对稳定性。
2. 辩证唯物主义的总观点和总特征?
总观点: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不断运动变化的统一整体;辩证规律是物质世界自己运动的规律;主观辩证法或辩证的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人类思维中的反映。是最全面、最丰富、最深刻的发展学说。总特征:它包括三个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现象与本质、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可能与现实、形式与内容等一系列基本范畴,而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它是宇宙观,又是认识论和方法论。
扩展资料
唯物辩证法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待世界和历史,指出:世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之中,反对以片面或孤立的观点看问题。
唯物辩证法指出: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
·联系的客观性: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
·联系的普遍性:联系包括横向的与周围事物的联系,也包括纵向的与历史未来的联系。一切事物、现象和过程,及其内部各要素、部分、环节,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
但另一方面事物又存在着相对独立性,即任何事物都同其他事物相区别而相对独立地存在。事物的普遍联系和事物的相对独立存在是互为前提的。
3. 辩证法两大特征五大范畴三大观点?
三大规律
(1)对立统一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2)量变质变规律: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3)否定之否定规律: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辩证法三大规律的内容(哲学三大规律、五大范畴和三个观点)
五大范畴
是对事物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它们从不同侧面揭示了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
(1)内容和形式: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一体中,不可分割。
(2)现象和本质: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范畴,二者既对立又统一。现象是外在的、个别的、具体的、片面的、丰富的、生动的,而本质则是内在的、一般的、深沉的、单纯的。但是二者又是统一的,没有脱离本质的现象也没有脱离现象的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露和表现,现象背后隐藏着事物的本质,二者不可分割。
(3)原因和结果:对立表现在:在特定的界限和范围内,原因和结果具有确定的界限和先后次序,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它们的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4)可能性和现实:对立表现在:可能性是潜在的、尚未成为现实的东西,现实则是已经存在的东西。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关联,相互渗透,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5)偶然性和必然性:是揭示事物的发生、发展和灭亡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对立表现在:二者产生的根据不同,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所的地位和作用不同。统一表现在:二者互相依存,互相渗透,在一定的条件可以互相转化,互相过渡。
辩证法三大规律的内容(哲学三大规律、五大范畴和三个观点)
三个基本观点
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联系和发展的科学,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是它的总特征,辩证法的三大规律都是讲发展的,五大范畴都是讲联系的。
(1)联系的观点:物质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
联系是指事物内部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依赖、相互作用。联系是客观的、普遍的,联系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
(2)发展的观点:物质世界是不断发展的世界,运动是宇宙间一切的存在方式。发展是指事物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运动过程,它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灭亡。
(3)一分为二的观点:唯物辩证法主张全面地看待事物,既要看到普遍联系,又要承认它们之间的区别,既要看到事物运动的绝对性,又要承认事物的相对静止,既要看到事物的正面又要看到事物的反面,既要看到个别,又要看到一般。
4.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特点?
唯物辩证法指出: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唯物辩证法的三大特点也是三大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A、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即事物的矛盾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的动力,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B、质量互变规律
事物的质、量、。任何事物都具有质和量这两种规定性。质是指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内部的规定性。量是指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律。一定的事物都具有一定的质和一定的量,是质和量的统一体。质与事物是直接同一的,一定的质就是一定的事物。
质是人们区分、认识具体事物的客观依据。量与事物不是直接同一的。事物在一定范围内量的变化,只要不引起质的变化,一事物仍保持其质的稳定性,仍是原来的事物。这种保持事物质的数量界限就是度。度是质和量的统一。
C、否定之否定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是事物矛盾运动的进一步展开,它所提示的是事物发展的道路和总趋势。
这三大规律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这是黑格尔在《逻辑学》中首先阐述出来的,恩格斯则将它从《逻辑学》中总结和提炼出来,从而使辩证法的规律变得更加清晰了。
辩证法规律揭示的全是极限本质之间的联系,是抽象程度最高的产物。尽管辩证法的规律都是从概念的推演中抽象出来的,但是这些规律完全与客观现实的本质运动相一致,因此它们都是具有极限真理的客观规律。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彼此之间的联系是一分为二的关系。基本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它是其中的“一”。量变质变规律与肯定否定规律是“二”。
5. 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
唯物辩证法坚持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认为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即:
物质世界处于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之中,反映这种联系和发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把事物或现象看成是互相联系的,还是彼此孤立存在的,这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分歧之一。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或现象都是相互联系的。
所谓联系是指事物之间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联系的观点则是对客观事物及其相互关系的反映,是唯物辩证法的第一个总特征。
6. 唯物辩证法是什么学科?
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组成部分,是一种研究自然、社会、历史和思维的哲学方法。唯物辩证法是辩证法的三种基本历史形式之一;是由马克思首先提出,经其他马克思主义者(比较突出的如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等)发展而形成的一套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思想体系;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组成部分。唯物辩证法指出:“与万物普遍联系”和“按自身规律永恒发展”是世界存在的两个总的基本特征,从总体上揭示了世界的辩证性质;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各个范畴,从不同侧面揭示了这两个基本特征的内涵和外延;矛盾(即对立统一)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
7. 唯物辩证法的两大基本特征和三大基本规律是什么?
联系和永恒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两大基本特征。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对立统一三大规律从不同侧面揭示了人们对物质追求发展的一种趋势,这是揭示时代的矛盾基础,以及在此基础上的新实践,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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