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考试条件(注册会计师的报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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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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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注册会计师考试条件,注册会计师的报考要求?
注册会计师报考需要满足这些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已经取得全科合格者。
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
2. 注册会计师报名条件及年龄限制?
注册会计师报名条件没有年龄限制,注册会计师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3. 报考注册会计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报考注册会计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学历要求:通常需要具备本科及以上的学历,且专业要与会计、财务或相关领域相关。
2. 学习时间要求:一般需要满足规定的学习时间要求,通常为4年制大学本科学历或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减免一定学习时间。
3. 会计实践工作经验:通常需要具备一定的会计实践工作经验,一般为2年或以上的会计相关工作经验。
4. 报名与缴费:需要按照相关的时间要求进行报名,并缴纳相应的报考费用。
5. 通过考试:需要顺利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该考试通常分为多个科目,包括财务会计、成本会计、审计等。
6. 签订职业操守承诺书:注册会计师需要签署职业操守承诺书,保证遵守会计职业道德和准则。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条件可能会因具体的国家或地区而有所差异,建议具体根据所在地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解。
4.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责守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职业活动,提高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准,维护注册会计师职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 维护公众利益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宗旨。公众不仅包括注册会计师服务的客户,也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机构、社会公众等其他可能依赖注册会计师提供的信息以作出相关决策的组织或人员。这种依赖赋予注册会计师维护公众利益的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说,公众利益可以定义为那些可能依赖注册会计师工作的组织或人员的整体利益。
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以下简称职业道德守则),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维护公众利益。为了维护公众利益,注册会计师应当持续提高职业素养。
在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可能面临不同组织或人员相互之间的利益冲突。在解决这些冲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正直诚实行事,并始终牢记维护公众利益的宗旨。
第三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某些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职业道德守则的相关条款不一致,注册会计师应当注意到这些差异。除非法律法规禁止,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较为严格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如果认为遵守职业道德守则的某些规定可能会导致不当后果或不符合公众利益,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或相关监管机构咨询。
第五条 职业道德守则中的条款,按照其效力和使用方法,可以分为三类:
(一)要求或禁止性条款。此类条款通常使用“应当”或“不得”等词语,强制要求注册会计师在特定情形下从事某项活动或行为,或者禁止从事某项活动或行为,除非出现与之相关的例外情况。注册会计师违反此类条款将被视为违反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
(二)鼓励或建议性条款。此类条款通常使用“可以” “鼓励”等词语,用来对注册会计师的活动或行为提供相关建议,不构成强制性要求;
(三)解释或举例性条款。此类条款通常使用“例如” “举例来说” 等词语,或直接陈述某项事实,用来对相关条款作出解释或举例说明, 以帮助注册会计师理解和掌握。
第六条 职业道德守则包括五个部分: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 1 号——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主要用于规范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循的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为
注册会计师的行为确立道德标准;
(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 2 号——职业道德概念框架》,主要用于规范职业道德概念框架,即解决职业道德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三)《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 3 号——提供专业服务的具体要求》,主要用于规范注册会计师在提供专业服务的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除独立性以外的某些具体情形,并针对在这些情形下如何运用职业道德概念框架解决职业道德问题作出具体规定;
(四)《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 4 号——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主要用于规范注册会计师在从事审计和审阅业务时与独立性相关的要求;
(五)《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 5 号——其他鉴证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主要用于规范注册会计师在从事审计和审阅以外的其他鉴证业务时与独立性相关的要求。
此外,职业道德守则术语表用于对职业道德守则中的相关术语作出解释说明。
第二章 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七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循下列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一)诚信;
(二)客观公正;
(三)独立性;
(四)专业胜任能力和勤勉尽责;
(五)保密;
(六)良好职业行为。
第八条 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如果认为遵循某项基本原则与遵循其他基本原则存在冲突,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向下列机构或人员咨询,必要时,这种咨询可以采取匿名形式: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人员;
(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三)相关监管机构;
(四)法律顾问。
注册会计师应当运用职业判断解决冲突,或者在必要时与造成冲突的事项脱离关系(除非法律法规禁止)。上述咨询并不能减轻注册会计师的这一责任。
针对上述引起冲突的事项,本守则鼓励注册会计师记录该事项的主要内容、所作的咨询、最终的决定,以及作出这些决定的理由。
第二节 诚 信
第九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在所有的职业活动中保持正直、诚实守信。
诚信是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纽带,同时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来说,诚信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存在和发展的基石,在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居于首要地位。
第十条 注册会计师如果认为业务报告、申报资料、沟通函件或其他方面的信息存在下列问题,不得与这些有问题的信息发生关联:
(一)含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二)含有缺乏充分根据的陈述或信息;
(三)存在遗漏或含糊其辞的信息,而这种遗漏或含糊其辞可能会产生误导。
注册会计师如果注意到已与有问题的信息发生关联,应当采取措施消除关联。
第十一条 针对本守则第十条所述的情形,如果注册会计师按照职业准则的规定出具了恰当的业务报告(例如,在审计业务中,出具恰当的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则不被视为违反该条的规定。
第三节 客观公正
第十二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原则,公正处事,实事求是,不得由于偏见、利益冲突或他人的不当影响而损害自己的职业判断。
第十三条 如果存在对职业判断产生过度不当影响的情形,注册会计师不得从事与之相关的职业活动。
第四节 独立性
第十四条 在执行审计和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时,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循独立性原则,从实质上和形式上保持独立性,不得因任何利害关系影响其客观公正。
独立性是鉴证业务的灵魂,是专门针对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和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而提出的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 4 号——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 5 号——其他鉴证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分别针对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和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的独立性作出具体规定。
第十五条 会计师事务所在承接审计和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时,应当从会计师事务所整体层面和具体业务层面采取措施,以保持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团队的独立性。
第五节 专业胜任能力和勤勉尽责
第十六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循专业胜任能力和勤勉尽责原则。根据该原则的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
(一)获取并保持应有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为客户提供具有专业水准的服务;
(二)做到勤勉尽责。
第十七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教育、培训和执业实践获取和保 持专业胜任能力。
第十八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持续了解并掌握当前法律、技术和实 务的发展变化,将专业知识和技能始终保持在应有的水平。
第十九条 在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合理运用 职业判断。
第二十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勤勉尽责,即遵守职业准则的要求并
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认真、全面、及时地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十一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在其授权下从事专业服务的人员得到应有的培训和督导。
第二十二条 在适当时,注册会计师应当使客户或专业服务的其他使用者了解专业服务的固有局限。
第六节 保 密
第二十三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循保密原则,对职业活动中获知的涉密信息保密。根据该原则,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警觉无意中泄密的可能性,包括在社会交往中无意中泄密的可能性,特别要警觉无意中向关系密切的商业伙伴或近亲属泄密的可能性;
(二)对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涉密信息保密;
(三)对职业活动中获知的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保密;
(四)对拟承接的客户向其披露的涉密信息保密;
(五)在未经客户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向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披露其所获知的涉密信息,除非法律法规或职业准则规定注册会计师在这种情况下有权利或义务进行披露;
(六)不得利用因职业关系而获知的涉密信息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
(七)不得在职业关系结束后利用或披露因该职业关系获知的涉密信息;
(八)采取适当措施,确保下级员工以及为注册会计师提供建议和帮助的人员履行保密义务。
第二十四条 在终止与客户的关系后,注册会计师应当对以前职业活动中获知的涉密信息保密。
如果变更工作单位或获得新客户,注册会计师可以利用以前的经验,但不得利用或披露以前职业活动中获知的涉密信息。
第二十五条 如果注册会计师遵循保密原则,信息提供者通常可以放心地向注册会计师提供其从事职业活动所需的信息,而不必担心该信息被其他方获知,这有利于注册会计师更好地维护公众利益。
第二十六条 在某些情况下,保密原则是可以豁免的。在下列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能会被要求披露涉密信息,或者披露涉密信息是适当的,不被视为违反保密原则:
(一)法律法规要求披露,例如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其他证据,或者向适当机构报告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二)法律法规允许披露,并取得了客户的授权;
(三)注册会计师有职业义务或权利进行披露,且法律法规未予禁止,主要包括下列情形:
1.接受注册会计师协会或监管机构的执业质量检查;
2.答复注册会计师协会或监管机构的询问或调查;
3.在法律诉讼、仲裁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遵守职业准则的要求,包括职业道德要求;
5.法律法规和职业准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在决定是否披露涉密信息时,注册会计师需要考虑
下列因素:
(一)客户同意披露的涉密信息,法律法规是否禁止披露;
(二)如果客户同意注册会计师披露涉密信息,这种披露是否可能损害相关人的利益;
(三)是否已在可行的范围内了解和证实了所有相关信息,信息是否完整;
(四)信息披露的方式和对象,包括披露对象是否恰当;
(五)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第七节 良好职业行为
第二十八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循良好职业行为原则,爱岗敬 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发生任何可能损害职业声誉的行为。
注册会计师不得在明知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损害诚信原则、客观公正原则或良好职业声誉,从而可能违反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业务、职务或活动。
如果一个理性且掌握充分信息的第三方很可能认为某种行为将对良好的职业声誉产生负面影响,则这种行为属于可能损害职业声誉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注册会计师在向公众传递信息以及推介自己和工 作时,应当客观、真实、得体,不得损害职业形象。
第三十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诚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夸大宣传提供的服务、拥有的资质或获得的经验;
(二)贬低或无根据地比较他人的工作。
第三十一条 如果注册会计师对其行为是否适当存有疑问,本守则鼓励注册会计师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咨询。
第三章 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与职业怀疑
第三十二条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在计划和执行审计和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时应当保持职业怀疑。职业怀疑与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是相互关联的。
第三十三条 在财务报表审计中,遵循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与保持职业怀疑是一致的。举例来说:
(一)诚信原则要求注册会计师保持正直、诚实守信。例如,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下列方式遵循诚信原则:
1.在对客户所采取的立场提出质疑时保持正直、诚实守信。
2.当怀疑某项陈述可能包含严重虚假或误导性内容时,对不一致的信息实施进一步调查并寻求进一步审计证据,以就具体情况下需要采取的恰当措施作出知情决策。
上述做法使得注册会计师能够对审计证据进行审慎评价,从而有助于其保持职业怀疑。
(二)客观公正原则要求注册会计师不得由于偏见、利益冲突或他人的不当影响而损害自己的职业
5. 注册会计师报名条件?
一、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6. 考注册会计师都需要什么条件?
考取注册会计师所需的条件可能因国家和地区而异,以下是一般情况下通常需要满足的条件:
1. 学历要求:通常需要具备高等教育学士学位,一般是会计、财务或类似专业。
2. 职业经验:通常需要取得一定期限的相关工作经验,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要求。
3. 考试资格:必须参加和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这是获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主要途径。考试内容涵盖会计、财务、税务、法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知识。
4. 遵守道德规范:注册会计师需要遵守相关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保持诚信、客观和客户利益的保护。
请注意,具体的要求和条件可能因国家和地区而异。建议您联系所在地的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机构或相关监管机构,获取更准确和具体的信息,以确保您满足考取注册会计师所需的条件。
7. 考注册会计师需要什么条件?
注会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注册会计师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已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考取注会好找工作吗?
一、事务所工作人员考取注会证书
会计事务所主要就是为外界提供审计财务报表的服务,事务所是非常需要注册会计师的,所以绝大部分事务所工作人员都会考CPA证书的。北京事务所普通工作人员每月工资是5000元每个月,并且她是普通二本学校毕业的。如果拿到CPA证书并且有工作经验的话,在北京月收入超过1万元是正常的,加上其他的奖金一年收入还是能超过15万的,表现好的话还可以继续加薪。
二、研究生考取注会证书
目前的政策是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就能参加注会考试,所以在读研究生是完全可以考CPA证书的。在读研究生考CPA的条件是远远好于上班族的,不仅学习氛围好,注会学习时间还充足,注会学习效率还是很高的。在读期间拿到CPA证书的话,这对于本来就优秀的你来说无非如虎添翼,之后会找到档次更高的工作。就算是没有拿到CPA证书,只是通过三科左右,招聘人员都会高看你一眼。
三、应届毕业生考取注会证书
很多用人单位招聘的时候都明确提出只要“985”“211”大学毕业生,其他的就算再优秀也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之内。这个时候,如果你能有一个含金量很高的证书,你的起点就会高一些了。很多应届毕业生没有急着去找工作而是考取一些证书完善自己,让自己拿到更好的offer。注会证书很有用,尤其对于普通本科毕业的大学生来说这简直就是灰姑娘脚上的玻璃鞋,在名牌大学毕业生面前也能硬气起来。
四、跳槽到更好的单位
很多财会工作人员对于现在的工作不是很满意想跳槽到更好的单位拿到更多的薪水,但是没有足够的工作能力是无法顺利跳槽的。很多人想考取证书改变处境,注会证书就被大多数人优先考虑。确实很多企事业单位招聘高级财务管理人员或者是投资银行招聘的时候都首先通过注会考试的面试人员,所以要先往上走还是离不开注会证书。
考取注会证书就是为了让自己的价值变高,起点变高,这样才会得到更好的工作,赚更多的钱,享受更高级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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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注册会计师考试条件,注册会计师的报考要求?
注册会计师报考需要满足这些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已经取得全科合格者。
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
2. 注册会计师报名条件及年龄限制?
注册会计师报名条件没有年龄限制,注册会计师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3. 报考注册会计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报考注册会计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学历要求:通常需要具备本科及以上的学历,且专业要与会计、财务或相关领域相关。
2. 学习时间要求:一般需要满足规定的学习时间要求,通常为4年制大学本科学历或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减免一定学习时间。
3. 会计实践工作经验:通常需要具备一定的会计实践工作经验,一般为2年或以上的会计相关工作经验。
4. 报名与缴费:需要按照相关的时间要求进行报名,并缴纳相应的报考费用。
5. 通过考试:需要顺利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该考试通常分为多个科目,包括财务会计、成本会计、审计等。
6. 签订职业操守承诺书:注册会计师需要签署职业操守承诺书,保证遵守会计职业道德和准则。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条件可能会因具体的国家或地区而有所差异,建议具体根据所在地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解。
4.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责守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职业活动,提高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准,维护注册会计师职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 维护公众利益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宗旨。公众不仅包括注册会计师服务的客户,也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机构、社会公众等其他可能依赖注册会计师提供的信息以作出相关决策的组织或人员。这种依赖赋予注册会计师维护公众利益的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说,公众利益可以定义为那些可能依赖注册会计师工作的组织或人员的整体利益。
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以下简称职业道德守则),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维护公众利益。为了维护公众利益,注册会计师应当持续提高职业素养。
在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可能面临不同组织或人员相互之间的利益冲突。在解决这些冲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正直诚实行事,并始终牢记维护公众利益的宗旨。
第三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某些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职业道德守则的相关条款不一致,注册会计师应当注意到这些差异。除非法律法规禁止,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较为严格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如果认为遵守职业道德守则的某些规定可能会导致不当后果或不符合公众利益,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或相关监管机构咨询。
第五条 职业道德守则中的条款,按照其效力和使用方法,可以分为三类:
(一)要求或禁止性条款。此类条款通常使用“应当”或“不得”等词语,强制要求注册会计师在特定情形下从事某项活动或行为,或者禁止从事某项活动或行为,除非出现与之相关的例外情况。注册会计师违反此类条款将被视为违反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
(二)鼓励或建议性条款。此类条款通常使用“可以” “鼓励”等词语,用来对注册会计师的活动或行为提供相关建议,不构成强制性要求;
(三)解释或举例性条款。此类条款通常使用“例如” “举例来说” 等词语,或直接陈述某项事实,用来对相关条款作出解释或举例说明, 以帮助注册会计师理解和掌握。
第六条 职业道德守则包括五个部分: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 1 号——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主要用于规范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循的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为
注册会计师的行为确立道德标准;
(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 2 号——职业道德概念框架》,主要用于规范职业道德概念框架,即解决职业道德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三)《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 3 号——提供专业服务的具体要求》,主要用于规范注册会计师在提供专业服务的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除独立性以外的某些具体情形,并针对在这些情形下如何运用职业道德概念框架解决职业道德问题作出具体规定;
(四)《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 4 号——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主要用于规范注册会计师在从事审计和审阅业务时与独立性相关的要求;
(五)《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 5 号——其他鉴证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主要用于规范注册会计师在从事审计和审阅以外的其他鉴证业务时与独立性相关的要求。
此外,职业道德守则术语表用于对职业道德守则中的相关术语作出解释说明。
第二章 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七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循下列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一)诚信;
(二)客观公正;
(三)独立性;
(四)专业胜任能力和勤勉尽责;
(五)保密;
(六)良好职业行为。
第八条 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如果认为遵循某项基本原则与遵循其他基本原则存在冲突,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向下列机构或人员咨询,必要时,这种咨询可以采取匿名形式: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人员;
(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三)相关监管机构;
(四)法律顾问。
注册会计师应当运用职业判断解决冲突,或者在必要时与造成冲突的事项脱离关系(除非法律法规禁止)。上述咨询并不能减轻注册会计师的这一责任。
针对上述引起冲突的事项,本守则鼓励注册会计师记录该事项的主要内容、所作的咨询、最终的决定,以及作出这些决定的理由。
第二节 诚 信
第九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在所有的职业活动中保持正直、诚实守信。
诚信是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纽带,同时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来说,诚信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存在和发展的基石,在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居于首要地位。
第十条 注册会计师如果认为业务报告、申报资料、沟通函件或其他方面的信息存在下列问题,不得与这些有问题的信息发生关联:
(一)含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二)含有缺乏充分根据的陈述或信息;
(三)存在遗漏或含糊其辞的信息,而这种遗漏或含糊其辞可能会产生误导。
注册会计师如果注意到已与有问题的信息发生关联,应当采取措施消除关联。
第十一条 针对本守则第十条所述的情形,如果注册会计师按照职业准则的规定出具了恰当的业务报告(例如,在审计业务中,出具恰当的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则不被视为违反该条的规定。
第三节 客观公正
第十二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原则,公正处事,实事求是,不得由于偏见、利益冲突或他人的不当影响而损害自己的职业判断。
第十三条 如果存在对职业判断产生过度不当影响的情形,注册会计师不得从事与之相关的职业活动。
第四节 独立性
第十四条 在执行审计和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时,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循独立性原则,从实质上和形式上保持独立性,不得因任何利害关系影响其客观公正。
独立性是鉴证业务的灵魂,是专门针对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和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而提出的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 4 号——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 5 号——其他鉴证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分别针对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和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的独立性作出具体规定。
第十五条 会计师事务所在承接审计和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时,应当从会计师事务所整体层面和具体业务层面采取措施,以保持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团队的独立性。
第五节 专业胜任能力和勤勉尽责
第十六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循专业胜任能力和勤勉尽责原则。根据该原则的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
(一)获取并保持应有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为客户提供具有专业水准的服务;
(二)做到勤勉尽责。
第十七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教育、培训和执业实践获取和保 持专业胜任能力。
第十八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持续了解并掌握当前法律、技术和实 务的发展变化,将专业知识和技能始终保持在应有的水平。
第十九条 在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合理运用 职业判断。
第二十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勤勉尽责,即遵守职业准则的要求并
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认真、全面、及时地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十一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在其授权下从事专业服务的人员得到应有的培训和督导。
第二十二条 在适当时,注册会计师应当使客户或专业服务的其他使用者了解专业服务的固有局限。
第六节 保 密
第二十三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循保密原则,对职业活动中获知的涉密信息保密。根据该原则,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警觉无意中泄密的可能性,包括在社会交往中无意中泄密的可能性,特别要警觉无意中向关系密切的商业伙伴或近亲属泄密的可能性;
(二)对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涉密信息保密;
(三)对职业活动中获知的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保密;
(四)对拟承接的客户向其披露的涉密信息保密;
(五)在未经客户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向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披露其所获知的涉密信息,除非法律法规或职业准则规定注册会计师在这种情况下有权利或义务进行披露;
(六)不得利用因职业关系而获知的涉密信息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
(七)不得在职业关系结束后利用或披露因该职业关系获知的涉密信息;
(八)采取适当措施,确保下级员工以及为注册会计师提供建议和帮助的人员履行保密义务。
第二十四条 在终止与客户的关系后,注册会计师应当对以前职业活动中获知的涉密信息保密。
如果变更工作单位或获得新客户,注册会计师可以利用以前的经验,但不得利用或披露以前职业活动中获知的涉密信息。
第二十五条 如果注册会计师遵循保密原则,信息提供者通常可以放心地向注册会计师提供其从事职业活动所需的信息,而不必担心该信息被其他方获知,这有利于注册会计师更好地维护公众利益。
第二十六条 在某些情况下,保密原则是可以豁免的。在下列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能会被要求披露涉密信息,或者披露涉密信息是适当的,不被视为违反保密原则:
(一)法律法规要求披露,例如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其他证据,或者向适当机构报告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二)法律法规允许披露,并取得了客户的授权;
(三)注册会计师有职业义务或权利进行披露,且法律法规未予禁止,主要包括下列情形:
1.接受注册会计师协会或监管机构的执业质量检查;
2.答复注册会计师协会或监管机构的询问或调查;
3.在法律诉讼、仲裁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遵守职业准则的要求,包括职业道德要求;
5.法律法规和职业准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在决定是否披露涉密信息时,注册会计师需要考虑
下列因素:
(一)客户同意披露的涉密信息,法律法规是否禁止披露;
(二)如果客户同意注册会计师披露涉密信息,这种披露是否可能损害相关人的利益;
(三)是否已在可行的范围内了解和证实了所有相关信息,信息是否完整;
(四)信息披露的方式和对象,包括披露对象是否恰当;
(五)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第七节 良好职业行为
第二十八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循良好职业行为原则,爱岗敬 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发生任何可能损害职业声誉的行为。
注册会计师不得在明知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损害诚信原则、客观公正原则或良好职业声誉,从而可能违反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业务、职务或活动。
如果一个理性且掌握充分信息的第三方很可能认为某种行为将对良好的职业声誉产生负面影响,则这种行为属于可能损害职业声誉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注册会计师在向公众传递信息以及推介自己和工 作时,应当客观、真实、得体,不得损害职业形象。
第三十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诚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夸大宣传提供的服务、拥有的资质或获得的经验;
(二)贬低或无根据地比较他人的工作。
第三十一条 如果注册会计师对其行为是否适当存有疑问,本守则鼓励注册会计师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咨询。
第三章 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与职业怀疑
第三十二条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在计划和执行审计和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时应当保持职业怀疑。职业怀疑与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是相互关联的。
第三十三条 在财务报表审计中,遵循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与保持职业怀疑是一致的。举例来说:
(一)诚信原则要求注册会计师保持正直、诚实守信。例如,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下列方式遵循诚信原则:
1.在对客户所采取的立场提出质疑时保持正直、诚实守信。
2.当怀疑某项陈述可能包含严重虚假或误导性内容时,对不一致的信息实施进一步调查并寻求进一步审计证据,以就具体情况下需要采取的恰当措施作出知情决策。
上述做法使得注册会计师能够对审计证据进行审慎评价,从而有助于其保持职业怀疑。
(二)客观公正原则要求注册会计师不得由于偏见、利益冲突或他人的不当影响而损害自己的职业
5. 注册会计师报名条件?
一、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6. 考注册会计师都需要什么条件?
考取注册会计师所需的条件可能因国家和地区而异,以下是一般情况下通常需要满足的条件:
1. 学历要求:通常需要具备高等教育学士学位,一般是会计、财务或类似专业。
2. 职业经验:通常需要取得一定期限的相关工作经验,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要求。
3. 考试资格:必须参加和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这是获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主要途径。考试内容涵盖会计、财务、税务、法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知识。
4. 遵守道德规范:注册会计师需要遵守相关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保持诚信、客观和客户利益的保护。
请注意,具体的要求和条件可能因国家和地区而异。建议您联系所在地的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机构或相关监管机构,获取更准确和具体的信息,以确保您满足考取注册会计师所需的条件。
7. 考注册会计师需要什么条件?
注会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注册会计师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已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考取注会好找工作吗?
一、事务所工作人员考取注会证书
会计事务所主要就是为外界提供审计财务报表的服务,事务所是非常需要注册会计师的,所以绝大部分事务所工作人员都会考CPA证书的。北京事务所普通工作人员每月工资是5000元每个月,并且她是普通二本学校毕业的。如果拿到CPA证书并且有工作经验的话,在北京月收入超过1万元是正常的,加上其他的奖金一年收入还是能超过15万的,表现好的话还可以继续加薪。
二、研究生考取注会证书
目前的政策是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就能参加注会考试,所以在读研究生是完全可以考CPA证书的。在读研究生考CPA的条件是远远好于上班族的,不仅学习氛围好,注会学习时间还充足,注会学习效率还是很高的。在读期间拿到CPA证书的话,这对于本来就优秀的你来说无非如虎添翼,之后会找到档次更高的工作。就算是没有拿到CPA证书,只是通过三科左右,招聘人员都会高看你一眼。
三、应届毕业生考取注会证书
很多用人单位招聘的时候都明确提出只要“985”“211”大学毕业生,其他的就算再优秀也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之内。这个时候,如果你能有一个含金量很高的证书,你的起点就会高一些了。很多应届毕业生没有急着去找工作而是考取一些证书完善自己,让自己拿到更好的offer。注会证书很有用,尤其对于普通本科毕业的大学生来说这简直就是灰姑娘脚上的玻璃鞋,在名牌大学毕业生面前也能硬气起来。
四、跳槽到更好的单位
很多财会工作人员对于现在的工作不是很满意想跳槽到更好的单位拿到更多的薪水,但是没有足够的工作能力是无法顺利跳槽的。很多人想考取证书改变处境,注会证书就被大多数人优先考虑。确实很多企事业单位招聘高级财务管理人员或者是投资银行招聘的时候都首先通过注会考试的面试人员,所以要先往上走还是离不开注会证书。
考取注会证书就是为了让自己的价值变高,起点变高,这样才会得到更好的工作,赚更多的钱,享受更高级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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